各科室:
根据《荣县精神病医院评选“服务之星”活动实施方案》(荣精医发〔2024〕69号)精神,经过各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选,2025年第二季度“服务之星”评选工作圆满完成。
经院支委会审议通过,现将评选结果进行通报(详见附件),
附件
荣县精神病医院
2025年第二季度“服务之星”评选结果
川公网安备 51032102000035号